7月15日,李克强总理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,要求用好地方政府专项债券,加强资金和项目对接、提高资金使用效益;通过《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实施条例(修订草案)》。会议指出,截至7月中旬,经全国人大批准的3.75万亿元新增地方政府专项债已发行2.24万亿元、支出1.9万亿元,全部用于补短板重大建设,对应对疫情影响、扩大有效投资、稳住经济基本盘发挥了积极作用。会议要求,各地要加快专项债发行和使用,并可根据需要及时用于加强防灾减灾建设。严禁债券资金用于置换存量债务今年地方政府专项债发行进度较快,目前新增专项债已发行近60%。这部分债券资金主要用在了哪些领域?财政部政府债务研究和评估中心发布的《地方政府债券市场报告(2020年6月)》显示,6月发行新增地方政府债券资金,39.66%用于教科文卫、社会保障;27.81%用于市政建设和产业园区基础设施,18.74用于交通基础设施。本次国务院常务会议要求,各地要加快专项债发行和使用,支持“两新一重”、公共卫生设施建设,可根据需要及时用于加强防灾减灾建设,尽快形成实物工作量,确保项目质量。对项目短期内难以建设实施、确需调整资金用途的,原则上要于9月底前完成并按程序报备。会议强调,要优化债券资金投向,严禁用于置换存量债务,绝不允许搞形象工程、面子工程。记者注意到,债券资金闲置的情况时有发生。审计署今年6月公布的报告显示,在审计18省份及所辖36个市县后发现,由于项目安排不合理或停止实施等原因,有503.67亿元新增专项债券资金未使用,其中132.3亿元闲置超过1年。他表示,当前我国经济处在复苏的关键期,各项经济指标都显示出复苏的势头,在今年新增的政府债务当中,专项债规模很大,较上一年有显著增长,专项债在其中要投入到真正能形成有效投资、起到拉动作用的领域,对稳经济起到关键作用。各级政府将下一年度转移支付提前下达此次会议还通过了《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实施条例(修订草案)》。该修订草案细化了预算法有关规定,将近年来财税体制改革和预算管理实践成果以法规形式固定下来,特别是为确保公共财政节用裕民,对财政支出向社会公开作出明确规定,要求一般性转移支付公开细化到地区,专项转移支付公开细化到地区和项目,单位预决算支出公开到项、基本支出公开到款,政府债务、机关运行经费、政府采购等按规定公开。施正文强调,目前在预算公开方面已经有很多要求和做法,此次上升到条例,具有法律效力的刚性作用。本次国务院常务会议还指出,为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时效,规定县级以上各级政府按一定比例,将下一年度转移支付提前下达至下一级政府。施正文向记者表示,资金拨付慢长期以来在个别地方一直存在,也造成基层财政运行受到影响。在今年遭受疫情影响的特殊时期,财政保基本民生、保工资、保运转的作用尤为凸显,按比例提前下达将有利于缓解这一问题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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